关于咸宁市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凯发app平台官网

今天是:

关于咸宁市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文       号 :

主题分类: 发文单位:

名       称: 关于咸宁市人社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年06月20日

有效性: 发文日期:

       2016年以来,咸宁人社事业在市委、市政府和省人社厅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推动咸宁率先建成全省特色产业增长极,全力打造中国中部‘绿心’和国际生态城市”总目标,坚持人民中心,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坚持硬化规矩、深化改革、强化担当、优化服务,着力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推进人社“十三五”规划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较好地完成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期各项目标任务。
一、规划目标任务执行完成情况
  (一)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一是人才队伍初具规模。截止到2018年4月底,全市各类人才总数达30万人,完成目标计划35万元的85.71%,专业技术人才总量达12万人,完成目标计划19万人的63.16%。二是人才工程实施进展良好。全市已建成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产业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6个,位居全省市州第三,完成目标计划20个的80%;实施“企业自主创新岗位计划”以来,已有累计18家企业的自主创新得到政府资金支持;实施“高层次人才科研项目择优资助行动”,支持50名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开展科研工作;连续多年开展“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级研修班”,培训1000多名企业家、高级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实施“金蓝领开发工程”,培养培育各类高技能人才;实施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特聘岗位、贫困地区专业技术人才奉献岗位、企业研发人才培养等计划,产生良好效益。三是人才培养选拔成效明显。目前,全市国家、省级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津贴专家、省市政府专项津贴专家、省市级高层次人才500多人,高级专业技术人才7200人。四是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不断加强。通过市场配置,每年举办人才公开招聘活动为企业选聘各类人才。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称特殊评审、民间大师选拔、高技能人才培养、人事代理、人事档案管理、人才流动配置、创业创新服务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人才服务手段不断加强。
   (二)就业创业态势良好。截至2018年4月底,全市累计实现新增城镇就业11.03万人,完成目标计划的45%,城镇登记失业率为2.08%,低于目标计划近3个百分点,实现各类培训8.93万人,完成目标计划的55.8%,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6.94万人,完成目标计划的46%,扶持创业2.05万人,完成目标计划的41%,带动就业6.27万人,完成目标计划的63%,筹集创业基金0.5亿元,完成目标计划的50%,建立创业孵化基地7个,完成目标计划的46%,发放小额担保贷款4.62亿元,完成目标计划的46%。2017年咸宁市“就业指数”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一。
   (三)社保体系逐步健全。截止2018年4月底,全市五险参保总人数(含机关事业保险)338.87万人,其中养老保险参保人数为128.81万人(其中: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32.67万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4.44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103.4万人,分别完成目标计划的77.78%、88.8%、99.42%)、基本医疗保险267.23万人、失业保险15.79万人、工伤保险16.13万人、生育保险14.32万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2%,基本医疗参保率达到97%,2017年咸宁市“社会保险综合指数考核”在全省17个市州中排名第一。
   (四)人事管理不断深化。一是公务员实施职级并行制度,2016年完成县乡2393名公务员集中审批,制度实施步入常态化。县市区公务员办理登记审批 1583人,登记率100%。规范开展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录用384人。二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申报计划、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程序,严格组织市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对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方案实行核准制度,强化全程监管,全市招聘 2446人。
   (五)收入分配不断规范。一是从2014年10月起调整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二是从2016年起为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及离休人员67000余人调整了基本工资。三是积极开展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报市委印发了《咸宁市直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实施方案》。四是对2015年12月1日以来超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违规发放职工福利等问题进行专项清理。
   (六)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合同制度普遍实行,集体合同制度不断推进,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劳动争议调处体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99%,集体合同签订率100%,劳动保障监察举报投诉案件结案率达96.7%,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0%,超过省定60%目标10个百分点。
   (七)项目建设有效推进
    1.创业创新项目。一是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项目。2017年通过与省厅对接,指导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在硬件设施、人员配备、规范管理等方面加大投入和优化升级,经过省级部门评审和实地考察,咸宁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基地再次被认定为省级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基地。目前我市已认定3个市级创业孵化基地,下一步将继续扩大省级、市级基地规模,提升服务质量。二是大学生实习实训项目。全市建立实习实训基地82家,组织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1.2万人参加实习实训,为4837人发放实习实训补贴805.3万元。三是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园项目。通过重点引入实业、金融业、服务业等力量,建成集咨询、指导、孵化、融资为一体的返乡创业园,为返乡创业者提供创业场所和创业“一条龙”服务。目前全市已建设返乡创业园3个,下一步将在省级“返乡创业三年行动计划”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对返乡创业园的建设投入,形成覆盖全市、资源共享、功能完善、机制健全、运转高效的创业综合平台。
    2.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全市有4个县9个乡镇在建规范性、标准化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全市6个街道和63个乡镇建立了人力资源服务中心,配备工作人员220人;99个社区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145人;913个行政村配备劳动保障工作人员913人。目前,全市人力资源服务工作平台基本实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信息网络服务平台建设项目。一是网上经办服务大厅项目。总投资240.1万元,其中硬件144.1万元,软件96万元,已于2017年9月在全市上线试运行,并于2018年5月在市本级开始企业用户推广培训和上线运行,全面开通网上社会保险服务,实现社会保险申报核定、网上缴费、待遇申领等服务。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身份识别平台建设项目。运用生物识别身份认证系统平台,采用人脸、指纹双重识别技术,利用客户终端、服务网站、智能手机应用等多种服务手段,建立资格认证系统和生物特征库,实现与业务系统的无缝衔接,实现自动发放和停发。2018年3月,经与省厅汇报请示后,确定调整原有建设方案,按照省厅要求,统一采用省厅身份认证平台进行业务办理。现已上报正式请示,等待省厅系统部署接入。三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纸质档案影像化管理项目。实现人社档案影像化电子化,将档案库房内81000份档案扫描存储,形成电子档案资料,满足机关各科室、经办机构各窗口、按各自权限随时调用档案资料,办事单位、群众在大厅、网站等公共窗口实现符合法规要求的档案查询需求。因建设经费投入原因,暂未正式立项,争取在2019至2020期间立项并完成建设。四是人社中心机房数据双活存储系统建设项目。通过建立双活存储系统,完善现有数据保护机制,实现数据备份磁盘化,保证数据中心发生故障数据丢失时,利用本地备份数据恢复生产数据。项目投资预算180.5万,已于2018年正式立项,计划在6月完成项目招标,7月完成项目建设并投入运行。五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建设项目。通过专业机构的等保测评,针对性的进行系统安全防范功能升级完善,建设安全防护到位的服务网络,通过专业机构的等保测评认定,全面提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防护能力。项目投资预算:65.2万元,已于2018年正式立项,并进行了前期预检工作,计划在7月完成项目招标,8月完成初验报告。六是社会保障卡多功能应用推广项目。采取发用并举,“一卡”多用,在社保卡上加载人社部门全部业务,改变社保卡成为医保卡现状,加载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发放、各类补贴发放等人社业务功能。并与相关部门联合推进市政功能、社会服务、金融结算等多功能应用开展。开通或部分开通人社部102项社保卡应用项目中的96项,应用项目涵盖了社会保障卡身份凭证、自助查询、就医结算、缴费和待遇领取、金融支付等5大领域,项目于2017年通过人社部全国社会保障卡综合应用试点城市验收。
    4.高技能人才基地建设项目。2014年完成一期建设,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500万元,省厅投资200万元,地方政府及自筹1800万元。二期建设项目2016年上报省厅至今未批复。
    5.鄂南标准化人事考试基地建设项目。通过建设95个标准化考场,六在信息系统(管理指挥、监控、无线信号屏蔽、公共广播、信息发布、网络交换),实现对人事考试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管理,更好地维护社会公平公正。项目建设方案已进行了上网公示,目前正在招标公示,计划2018年6月确定中标建设公司,2018年8月完成主体建设,2018年下半年投入测试及运行。
    6.日志式考评信息系统项目。通过内网客户端,实现人事日志考评信息化管理,系统对人事考评进行全面控制和信息化管理,包括人事人员岗位职责制定、工作考勤、工作日志、人员评价以及人事工作情况统计等多方面人事管理功能。项目投资决算21.5万元,于2016年4月实现上线运行,9月完成系统验收。
二、主要措施
   (一)落实积极就业政策,努力提升就业创业质量。一是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开展“春风行动”、“长江经济带高校毕业生招聘会”、就业援助月、大学生就业服务月、民营企业招聘周等系列招聘会,累计举办300场,进场企业2974家次,供岗23万个,求职14万人次,意向录用7.1万人次;建立咸宁智通人才、咸宁高新区企业与县市区就业精准扶贫劳务对接机制,供岗5000余个,求职2000余人,达成意向200余人。二是开展“双回双创”活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农民工返乡创业,全市返乡创业5200人,创办企业和个体工商户3000家,带动就业9125人。三是抓好援企稳岗活动。落实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比例政策,为全市3461家用人单位减轻失业保险负担4826.93万元,减轻单位部分失业保险负担3379万元。全市254家企业享受稳岗补贴1087.73万元,惠及员工35931人。四是成功举办创业创新大赛。举办第二届“香城杯”创新创业大赛,9月全市7个赛区同步启动,12月举行全市总决赛,10家风投公司现场达成上亿元意向投资协议。五是加大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全市创业孵化基地37个,新增创业孵化基地7个,设计孵化容量6500个,累计进入孵化基地孵化的创业实体8255个,现有在孵创业实体3775个,在孵实体就业人数3.7万人次,带动就业5.7万人次。六是落实化解产能过剩企业职工安置。全市涉及去产能工作钢铁煤炭企业21家,778人完成信息录入并通过审核,其中赤壁闽发建材有限公司,涉及职工171人已全部安置到位,力争其他企业转岗不下岗、转业不失业。七是强化就业培训。开展全市校企联合培训,联合培训学员2425人,园区培训4351人。组织创业培训2945人,成功创业1717人,带动就业3693人。依托技能培训、就业安置、扶持创业,系统推进就业扶贫,为7866名贫困劳动者组织就业培训,为499名贫困劳动者组织创业培训,帮助4151名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二)大力推进制度改革,努力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扎实推进社保两项制度改革。2016年印发了《咸宁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市完成了参保预登记单位868家,登记人数16065人,在全省率先启动上线试行。2017年出台了《咸宁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建立了“七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于9月1日在全省率先上线运行新政策。二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医保资助参保政策,建立完善贫困人口医疗保险资助参保机制,2017年全市362659名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提高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加大贫困人口医保待遇倾斜力度,取消基本医保住院起付线,提高住院报销比例,降低大病保险起付线,提高大病保险报销比例,突破性构建基本医疗、大病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三位一体、一站式、一票制”精准扶贫医疗保障体系。全市2017年贫困人员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补偿比达到85.9%,加上精准扶贫保险报销金额后,政策范围内补偿比达到91.2%,超额完成了省定“2017年贫困人口住院平均政策范围内补偿比例必须达到85%以上”目标任务。三是扎实推进智慧医保系统建设。建成 “一库、两平台、五系统”智慧医保系统,目前市直完成24家定点医院、48家定点门诊智慧医保系统上线运行。四是扎实推进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工作。咸宁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已成功与省内93家医疗机构实现联网结算,并通过全国跨省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与省外全部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了联网结算。2017年度全市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数总共873人,这些人员已全部可实现跨省异地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市中心医院、市中医医院以及通城县人民医院也实现了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通城县中医医院也已纳入第七批省级异地就医医院。五是扎实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工作。严格执行“先保后征”政策,为4020名老被征地农民落实5970.3万元,为509名新被征地农民预存养老保险补偿金1376万元、人均预存2.7万元。
   (三)创新举措,努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一是实施“三大计划”,注重人才引进培育。着力实施“南鄂英才计划”,先后有来自中科院、清华大学等近10支高端创新创业团队来我市洽谈合作与落户,“南鄂英才计划”的政策优势和人才聚集效应逐渐开始显现。着力实施“我选湖北·志在咸宁”计划。五年内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建立大学生实习实训基地400家,每年申报一批省级“大学生实习实训示范基地”,力争大学生在咸实习实训超过20万人,高校毕业生在咸就业创业超过15万人。制定出台《2017年从重点高校引进党政干部储备人才工作方案》,面向国内外重点高校引进青年优秀人才。建立健全“双回双创”工作长效机制,各地先后引进310名大学生、1860名务工人员回乡发展,创办回归企业56家,咸宁高新区引进创新型企业家31人,硕士以上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53人。着力实施“咸宁工匠”培养行动计划。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咸宁职业技术学院、湖北新产业技师学院,建设一批特色专业、新兴专业和骨干专业。选拔生产、服务一线的技能大师,依托其所在单位建设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咸宁工匠”选拔行动,建立以“咸宁工匠”技能大赛为主体,以企业岗位比武为基础的技能竞赛体系。组织开展咸宁市第三届职业技能大赛。全市每年新增高技能人才5000人。二是创新“三大举措”,注重人才引进方式。依托国家级高新区,建设人才服务中心,精心打造人才资源服务产业聚集区。积极引进优质人才中介和猎头机构,鼓励国内外知名人才资源服务企业在我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广东智通人才咸宁公司发展壮大,在每个县市区和高新区建好分公司。扎实开展北大、清华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2017年6月25日清华大学选派12名博士生来我市开展社会实践,2017年7月17日北京大学选派2名博士、11名本科生来我市开展社会实践。同时,在与北京大学开展人才引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合作基础上,先后与继续教育学院、学校科技部、光华管理学院签订了《人才培养合作框架协议》、《产学研合作办公室共建协议》、《全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等3个合作协议,为深化我市校地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形成了与北大、清华等名校之间横向交流、纵向挖潜的深度交融与合作的良好格局。2017年中国科学院陈润生院士、中国工程院彭永臻院士等12名院士专家咸宁行,解决技术科研难题89个,签订合作协议2个,达成长期合作意向6项。三是拓宽“三个途径”,注重人才引进渠道。打破户籍、地域、身份、学历、人事关系等制约,促进人才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在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党政机关岗位,探索实行公务员聘任制。积极落实公务员调任规定,拓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渠道。探索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领导干部队伍的途径和办法。全面推行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工作机制,实行事业单位优秀人才引进“绿色通道”。促进事业单位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鼓励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科技人员在履行聘任合同的前提下,到企业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攻关,鼓励企业创新创业人才到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兼职。四是搭建“三个平台”,注重引才育才载体。全市建成创业孵化基地37个(省级5家、市级7家),在孵实体就业人数3.7万人,带动就业5.7万人。依托咸宁职业技术学院研究教学资源,成立咸宁创业创新学院。今明两年,依托湖北科技学院再建一所创新创业学院。实行特殊人才政策和机制,大力推进咸宁高新区建设“人才特区”。精心打造的“梦香城·咸宁市人才创新创业超市”,制定了58项政务服务清单,引进了11家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开办了“香城创咖”,建立了网上人才超市平台。五是完善“三个机制”,注重人才评价方式。深化人才评价体制改革,突出用人单位在人才评价中的主体地位,依托行业学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专业机构和行业领军企业开展人才评价,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推进职称和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按规定落实职称评审自主权,探索开放重点企业职业技能鉴定和行业主管部门中级职称评审自主权,对科技创新工作中成就突出、成果显著的优秀中青年工程技术人员,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开辟高级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四)严格执法维权,努力提升劳动关系和谐度。一是加强专项执法检查。开展“两节”期间农民工工资支付、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排查等专项检查,全市检查各类用人单位2737家,涉及劳动者17.38万人,其中农民工1.2万人,督促36家单位为1585名劳动者补缴社保费1032万元;检查建筑项目工地173个,涉及农民工0.92万人;检查发现162家用人单位及建筑工地拖欠工资3526.7万元,涉及0.41万人,其中农民工0.29万人。依法责令支付工资及赔偿金2935.1万元,涉及0.2万人,其中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2600.15万元,涉及农民工0.16万人。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对77家各类职介机构进行清查,取缔或限期整改非法、不合格中介机构8家。二是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坚持“四个一”工作方式,即“一名市级领导领衔挂帅,一个部门牵头包保,一套集司法手段、行政手段、市场手段于一体的工作机制解决问题,一套由相关部门抽调骨干力量组成的工作专班具体运作”,从制度设计和源头治理上推动治欠保支工作。全市收取362家企业工资保证金3762.29万元,退还495.76万元。三是加强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坚持企业年审与诚信等级评价、用人单位自查与实地检查、分片与分行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全市书面审查用人单位2256户,涉及劳动者15.32万人。四是加强劳动仲裁调解。全市共审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889件,结案860件,结案率96.7%,调解结案622个,调解率70%,超过省厅60%指标。
  (五)抓严做实,努力提升人社部门形象。一是强化党员学习教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完善主题党日活动,规范“六事联动”,落实“一室两挂六带(戴)”要求。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抓严做实“讲”与“习”的关系,已举办18期新时代咸宁讲习所人社讲习班。二是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准则》《条例》,组织开展交心谈心140余人次,局机关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20人。三是强化创先争优活动。以“五好”(组织队伍好、制度机制好、学用结合好、服务效能好、示范带动好)为创建标准,以“五比”(比学习、比担当、比作为、比奉献、比业绩)为主要内容,以“三办五问”(规矩办、优质办、高效办;一问学习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和人社政策法规是否到位,二问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和人社政策法规的一线调研是否到位,三问落实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精神和人社政策法规的绩效管理是否到位,四问矛盾化解和风险防范是否到位,五问追责问责是否到位)为落实方式,深入开展创建红旗党支部和争创优秀党员活动。人社局窗口2016年、2017年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年度星级评选和综合评审均位列第一,荣膺“十星级文明窗口单位”、“红旗党支部”、“三八红旗集体”等称号。养老窗口白祥云同志被人社部授予“全国人社系统先进工作者”荣誉,被市委宣传部评为“全市岗位学雷锋标兵”。
三、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新常态下就业工作压力大。一是就业存在不稳定性。经济增长的下行压力逐步向就业传导,产生部分隐性失业。二是就业岗位有所减少。在结构调整中关停的企业、产能过剩的企业,通过优胜劣汰影响就业。从咸宁用工监测信息来看,就业岗位在减少,新增就业主要靠新扩建的企业和灵活就业。三是困难人员就业压力大。就业困难人员年龄偏大、文化技能水平较低,单靠市场难以实现就业。随着淘汰落后产能、调整产业结构进程的加快,困难人员就业压力加大。
   (二)社会保险矛盾交织,维稳压力增大。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社会保险普惠力度持续加大,但待遇水平仍然存在群体差异性,公众利益均等化、多元化诉求强烈,个别人员采取复访、缠访、闹访等方式以求达到个人目的,形成社会不稳定因素。
   (三)健康扶贫任务艰巨,医疗保障精准扶贫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健康扶贫工作标准越来越高,任务也越来越艰巨。一是健康扶贫资金大部分由县市区财政自行承担,资金配套压力大。以通城县为例,现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42万,占常住人口数的四分之一,健康扶贫政策需配套保障至2020年底,健康扶贫投入压力很大。二是“先诊疗后付费”机制还未全面落地,贫困人口住院资金垫付压力仍客观存在。三是我市实行的“基本医疗 大病保险 医疗救助 精准扶贫补充医疗保险”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前三项由人社部门负责经办,已实现“一票制”结算。后一项医疗救助由民政部门负责经办,其数据未与前三项链接。四位一体的健康扶贫模式信息系统尚未实现互联互通,容易导致同一笔医疗费用重复赔付的问题。
   (四)养老保险收支不平衡,养老金支付风险逐年加剧。近年来,全市养老保险基金支出增长幅度明显高于收入幅度,当年收支缺口逐年加大,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逐年降低,基金支撑能力逐年下降。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7年当年基金收支除市直结存1138万元外,其他六个县市区当年基金超支2.4亿元,超支额较上年增长57.4%,赤壁市累计结余资金已穿底2962万元。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除崇阳、通山县外,其余都是负数运行。市直从2015年7月首次出现缺口399万元,到2017年底缺口已达到7905万元。随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不断增加和养老金连年调增,养老保险基金压力将继续加大,预计三年内,大部分县市区都将面临养老保险基金穿底的风险。
   (五)医疗费用增速过快,医保待遇水平与群众预期存在差距。虽然我市城乡居民医疗费用报销比例逐年增涨,但由于医疗费用增长较快、目录外费用占比过高等因素,一定程度上抵消了医疗保险制度带来的保障效果,群众对实际报销比例不高的状况反映仍然比较强烈。一是公立医院自身控费动力不足,不合理医疗费用快速增长,加重患者负担。二是医疗服务的市场竞争机制仍未形成, 看病贵等问题尚未根本解决。 三是转外医院目录外费用居高不下。从2017年城乡居民医保运行情况来看,参保对象在县域内医院就医目录外费用占比能有效控制在10%以内,而县外三级医院目录外费用平均占比达到19%左右。部分因病情需要转往县外三级医疗机构治疗的大病患者,在经医保报销后,虽然政策范围内自负费用最高仅占30%,但加上20%左右的目录外不可报销费用,实际自负费用占比最高达到50%,由此导致致贫返贫风险。
   (六)人才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人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一是人才工作认识不够。有些部门和地方重视还不够,人才工作力量仍然不足,对“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解和认识还不到位,导致对开展人才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不强、工作效率不高、成效不明显。二是工作推动不平衡。有的地方和部门对人才工作重视不够、研究不深,在谋划推动本地本领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缺少思路、缺乏办法、找不到门路。三是人才发展环境有待优化。创新创业平台数量不够多、层次不够高,难以满足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发展需要;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人才工作生活个性化需求不能满足;一站式、保姆式人才服务体系还未建立起来。四是人才资源市场有待健全。人才开发主要还是以政府行为为主,人才资源市场化进程相对缓慢,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人才资源配置模式和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狠抓四项服务,夯实民生保障基础。牢固树立就业是最大民生的理念,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的就业。一是强化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确保重点群体就业稳定。二是完善市场调节就业机制,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加快构建有利于劳动力、人才社会性流动的体制机制。三是围绕发展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拓展就业创业新空间。四是发挥技能支撑就业作用,实施全民技能培训计划,提升就业创业能力,解决好结构性就业矛盾和治理性失业问题。
   (二)狠抓四项目标,兜牢兜实民生底线。落实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要求,加快建成多层次社保体系。一是落实“湖北社保共享计划”,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施新生儿免缴费享受医保,提高医疗保障待遇,全额资助特殊困难群体参加居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二是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做实“助保贷”等工作,提升参保率和缴费率。落实精准扶贫医保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制度整合和精准扶贫补充保险工作,推进跨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加强医保凯发app平台官网的支付方式改革。三是统筹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健全待遇正常调整机制,稳步提高各类社保待遇水平。四是加大基金运行监管力度,确保基金安全有效运行。推进“互联网 人社”,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狠抓四项行动,服务实体经济。围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实施更积极、更开放、更有效的人才政策。一是完善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形成人才渴望成才、人人努力成才、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局面。二是创新人才引进政策,以落实省委“人才二十条” 、技能强市厅市合作备忘录为重点,创新人才评价体系和人才引进机制,引进急需紧缺高技能人才和高层次人才。三是弘扬工匠精神,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加快建设高素质专技人才和技能人才队伍,做大总量,升级存量,优化增量。四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引导各类人才和公职人员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
   (四)狠抓四项举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全面加强劳动保障综合执法,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效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二是加大欠薪治理力度,坚持和完善工资分账制、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制、欠薪应急周转金制等制度。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三是分析研判新业态、新用工形式,争取政策支持,有效防范风险。四是加强对社保领域新老矛盾的系统研究,坚持依法行政和制度创新,提高风险防控化解能力。
   (五)狠抓四项建设,锻造新时代干部队伍。一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抓好干部履职能力建设,强化谋大事干大事抓大事担大事的责任意识,全面增强“八个本领”,提升研判应对就业、基金、劳资、人才、考试、廉洁“六个风险”能力。三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与“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严实化相结合、党内政治生活严肃化与党内监督制度化相结合、思想建党与制度治党相结合、正向激励与反向惩戒相结合。四是持续深化巡察、审计等整改工作,加大正风反腐力度,构建具有咸宁人社特色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体系。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1日

附件:
"));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