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凯发app平台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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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索引号 : 011337127/2021-41587 文       号 :

主题分类: 其他 发文单位: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名       称: 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 2021年12月20日

有效性: 有效 发文日期:


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市委依法治市办:

近年来,市人社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精神,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全力推进“五”普法宣传教育,为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组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树牢依法行政理念,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示范带动,全局上下自觉践行、狠抓落实,把依法行政工作贯穿于人社工作的全领域全过程,形成上行下效、齐抓共管格局。一是加强统筹谋划。落实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印发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内容,指导思想、工作原则、主要措施、工作要求等,形成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系列纲领性指导文件。二是加强工作领导。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年初召开领导小组成员会议,制定《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重点工作和责任单位。局党组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和研究部署依法行政工作。截至目前局党组研究法治建设重大问题4次。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在大科室改革中,我局原有14个科室合并为11个,政策法规科继续单列,定编2人,现有正式干部2人。自2010年成立以来,连续11年聘请一名资深律师担任局法律顾问,参与局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和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有效杜绝了潜在的违法行政隐患。201912月至202112合同期间法律顾问审查、修改合同30余审查、修改规范性文件5份;审查仲裁文书3份;审查、修改法律文书、请示报告、公告、往来函件等10份,为我局依法行政提供了有力支撑。四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先后召开多次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会协调会,由分管领导做《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法律法规培训,邀请普法讲师团讲解《民法典》,提高法治素养、凝聚法治共识;分管领导带队赴县市区开展营商环境调研,同时指导各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填报;成立援企稳岗“点对点、直通车”服务工作专班,选派 58 名机关党员干部“点对点”联系服务园区 100 家企业,宣传人社惠企政策,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当好服务市场主体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深入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系列活动,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技能和服务本领今年七月,我市全省法律法规知识竞赛中取得名的好成绩。

二、全面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强力规范行政行为,切实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管权。一是建立健全依法决策制度。重新制定《关于印发〈市人社局党组议事规则〉的通知》,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除研究干部等重大人事安排议题外,在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资金开支和编制事业发展规划及其他具有基础性、战略性、全局性的重大决策事项时,明确要求局法规科负责人列席会议。在作出重大决策前,明确要求法规科负责人会同局法律顾问认真依法作出合法性审查意见,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均暂缓决策。截止12月份,向派驻纪检组报送重大决策5项。是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要求根据《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后评估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办法和咸宁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主体清单的通知》规定,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2021年,配合市司法局做好涉及营商环境有关政府规章清理10,其中继续有效7件,修改3。同时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率100%,无被相关部门认定为不合法文件事件。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由局人事(党办)负责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经向市委办报告,我局2021年党内规范性文件0件。

三、全面加强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把保障民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发展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全力兑现疫情期间助企发展政策。落实社保降费率政策。2021年1-9月为全市企业减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额9310.5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额6574.24万元、工伤保险费额2736.32万元;2021年1-9月为市直企业减征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费额2486.96万元,其中失业保险费额2095.84万元、工伤保险费额391.12万元二是加强行政执法资格建设。下发通知要求所有行政执法单位(科室)工作人员必须拥有行政执法资格,共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含换证)23人。截至目前,执证上岗人数23人,执法岗位持证上岗率100%。三是严格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截至目前,我局共受理行政许可申请29件,办结29件,办结率100%;受理工伤认定申请437起,办结437起,办结率100%;行政处罚案件1个,根据市人社局权责清单本单位没有行政强制职权。配合省人社厅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向省人社厅报送行政执法案卷两卷,一卷被评为优秀案卷四是着力推动劳动仲裁和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目前,受理劳动仲裁案件271件,处理237件,结案率87%,其中裁决71件,调解结案166件,调解率71%。立案欠薪案件39起,结案35起,结案率89.74%,为2844名劳动者追回工资3521.75万元。五是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根据《咸宁市建设工程领域工资保证金管理规定的通知》,全市收取银行工资保证函金额6671.34万元,返还2336.66万元,账户尚余11639.59万元。六是落实农民工实名制、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工资三项制度。联合八部门出台《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和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的通知》,从源头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目前,我市119个建设项目上线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管理系统,其中上线市级平台75个项目、上线省住建平台15个项目、上线住建部平台29个项目。七是建立信用等级评价和联合惩戒制度。已出台《咸宁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暂行办法》,联合市发改委、人民银行、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交通局等20家单位共同出台《咸宁市关于对严重拖欠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使守法守信者畅行天下、违法失信者寸步难行,构筑“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的格局。

四、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按照权、责、利对等原则,从行政执法部门内部抓起,完善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部门自我纠错,初步建立起以内部监督为基础、以人大监督为主体、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为辅助的全方位的立体执法监督体系。一是全面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2020年初,结合我市人社系统执法工作实际,我局印发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通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责任分工的通知》,随文件下发《市人社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人社部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均进行了在局门户网站、信用咸宁和办公场所等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公示;加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工作,计划建设行政执法记录专用场地,对行政执法的程序启动、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全部过程进行跟踪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选派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承担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截至目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工作均在局凯发app平台官网上进行公示,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3起。二是扎实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推进以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印发实施方案。使用省级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内的“双随机、一公开”系统,该系统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人社部门7项事项清单全部认领;抽查对象名录库使用市场监管局名录库;检查人员已录入本局所有执法人员69人。6月,与市场监管局共同开展咸宁市劳务中介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专项行动,有效遏制了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进一步规范了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三是依法做好行政争议处置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按照新修订《行政诉讼法》精神,切实加强案件防范和分析处理工作,主动与市司法局、法院、省人社厅沟通联系,争取重视支持,及时有效地化解行政争议和应诉案件。对复议撤销和判决败诉案件,在充分尊重和执行复议、判决结果的同时,剖析原因,完善流程,补齐短板,提升履职水平。2021年,市人社局发生行政诉讼2起,目前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

五、全力推进普法宣传教育

坚持深入贯彻实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公务员法》《社会保险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职业教育法》等人社领域法律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社会保险法》配套法规规章等系列法规规章,有效开展形式多样、方式灵活的普法教育活动。一是扎实开展学法工作。在全局积极推行无纸化学法用法及考试系统2021我局30名干部正在学习过程中是扎实开展 “法治人社文化阵地建设。在局网站开辟《社会保险法》宣传专题,设置法律文件” “心得体会”“权威解读”“工作动态”“宣传资料等栏目,并且随时更新;开辟《政策法规》专栏,宣传人社法律法规。动员干部职工参加法学法守法用法主题实践、治动漫微电影征集等活动,增强单位法治文化氛围。三是积极参与法治热线活动。51日,我局肖万华、杨金刚、陈志远来到法治热线部门说法栏目,以案说法,深入浅出的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人社法律法规,取得了很好效果。四是持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今年,我局继续“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通过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讲”进校园活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开展“人社脱贫攻坚政策宣讲”进贫困户活动,坚决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开展“惠企维权政策宣讲”进企业活动,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开展“人社便民利民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促进人社政策落实落地;开展“根治欠薪政策宣讲”进工地活动,促进农民工权益保障等“五进五促”政策宣讲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的政策水平和人民群众对人社惠民、惠企政策的知晓度。截止11月底,先后举办《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工伤保险政策及预防知识》等各类培训班、专题讲座40余次;与市广播电台、《咸宁日报》、《南鄂晚报》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发布政策宣传栏20余期;与三家电信运营商签订短信合作协议,推送政策宣传短信5万条无偿提供《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农民工维权读本》《就业扶贫政策宣传》等普法资料2000五是开展系列岗位练兵活动。将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由窗口单位扩展至全系统,营造人人学政策、钻业务、练技能、强服务的浓厚氛围。组织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组织科级以下(含科级)干部职工进行理论水平考试。考试采取闭卷形式、限时答题,考场纪律严明有序、氛围紧张严肃。通过此次考试,激发了干部职工理论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全员参与业务技能在线答题活动。依托人社部统一开发的网络系统(手机apppc端)开展在线学习和答题活动,全市人社系统编制内外人员2000余人全员参与,提升了全市人社干部队伍业务技能水平。连续年,举办咸宁市人社系统业务技能练兵比赛,通过比赛选拔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行业标兵,把练兵成果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全面提升干部队伍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六是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和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宪法成为常态。将宪法学习纳入干部职工理论水平考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法治知识竞赛和在线答题活动中,掀起学习宪法、运用宪法的高潮。制定《市人社局宪法宣誓工作规程》,精心设计宣誓流程,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明确要求一周内对新任职干部举办宪法宣誓仪式。在局大楼9楼安排宪法宣誓室,局3楼会议室为法制讲座厅。331日和123分别组织新任职和入职公务员的宪法宣誓活动。

六、下半年工作思路和要点

下一步,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强化法治意识,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方式方法,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抓好制度健全完善工作,为依法行政提供制度保障;二是继续开展“人社惠民政策进万家”活动,提高人社惠民政策知晓度,系统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宣传;三是抓好政务信息公开,依法接受群众监督;四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按要求做好拟定、审核、上报、备案工作;五是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社保稽核扩面、劳动合同签订等专项执法检查活动,重点查处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面大的案件;六是进一步依法完善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管理、行政复议应诉等各项工作;七是要加强人社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教育,继续开展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提升系统依法行政水平;八是做好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宪法宣传周等普法宣传工作,全面深入推进市人社局法治建设工作,努力开创咸宁人社工作新局面。

咸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128

市人社局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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